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始终坚持质量建站的宗旨,不断地巩固和扩大业务范围,1994年通过了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环境监测总站的计量认证,1999年、2003年两次通过计量认证复查。2000年获得了国家环境标志产品检验机构的资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渤海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西站资质;2001年成为国家环保总局首批室内环境检测试点单位,2003年通过天津市建委组织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实验室资质证书;同年获得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证书,标志着本中心具备了按CNAL/ACO1:2003<<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开展检测服务的技术能力。目前可承担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土壤、底质、固体废弃物、煤;植物、水产品;海水、海洋沉积物和海洋生物体;躁声、振动;机动车排气污染物;室内空气监测等八大类208项监测,监测数据可以在世界44个已签署国际实验室认可组织备忘录的国家中得到认可。被国家环保总局评为"八五"、"九五"期间全国先进环境监测站。
资质证书: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NO.CNAS L0874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认证证书:No.2006001117U 国家环境标准样品协作测定实验室资格证书:20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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